5月4日16时05分,山东省滕州市善国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一辆黑色SUV冲上公交站台撞倒多人。根据滕州警方的信息,肇事司机蔡某某为滕州市人,男,29岁,当日午餐饮酒后驾车外出购物,16时05分在善国南路自北向南超速行驶,从右侧强行超车时发生事故,导致2人当场死亡、4人抢救无效死亡、2人受伤(无生命危险)。滕州警方对蔡某某进行了抽血检验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29.7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。根据法律规定,醉酒驾车(醉驾)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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